【登录查看】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核准与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德水发〔2015〕3号各县(市、区)水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省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登录查看】负责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核准与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标核准的范围由财政部门直接下达投资计划,无需发改部门立项的农村水利、农村饮水、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防汛非工程措施、岁修养护、水资源费项目等。二、招标核准和备案的受理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核准与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水发[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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