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象政发〔2015〕54号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严格控制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部分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扩权的除外);3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项目;3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设备和材料;10万元以上的货物等,应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采购。严格按照县发改局批准的《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