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公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闽财购〔2015〕1号各设区市财政局(厦门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库办[2014]5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设区市财政部门(厦门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应做好本级及县、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发布管理工作,及时汇总相关信息,确保自行政处罚决定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专栏中完成信息发布工作。【登录查看】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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