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发改法函〔2014〕93号各区县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登录查看】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第901号)精神,现将调整区县建设工程进场招标限额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将原区县审批的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交易中心承办调整为:区县审批的5000万元及以下项目由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区县审批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二、调整要求请接此通知后,各区县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完善和优化招投标流程,做好项目受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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