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事信息系统的通知(沪建管〔2014〕78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办事信息系统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登录查看】起,办理招标登记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办事信息系统。市、区(县)以及委托管理单位受理服务窗口不再受理书面招标登记。二、自【登录查看】起,办理招标登记的一体化招标项目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办事信息系统。市、区(县)以及委托管理单位受理服务窗口不再受理书面招标登记。三、【登录查看】事信息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登录查看】建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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