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建【2014】1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民营资本、企业及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探索用政府投资平台、基金等方式,收购部分中小户型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保障面,将外来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