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意见区委办〔2014〕101号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调整招投标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县委〔2003〕7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审批管理1.建设工程(民营房产项目除外)非公开招标项目应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邀请招标、可以不招标情形。预算价限额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由区公管办审议决定;1000万元以上的,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2.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