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执行引入大师领衔设计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4-07-29 00:00:00

规范性文件

福建

【登录查看】建设厅关于继续执行引入大师领衔设计有关政策的通知闽建设[2014]1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规划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规划局、经发局:【登录查看】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引入大师领衔设计提升我省城市建筑水平的意见》(闽建设〔2012〕16号)试行二年来,在吸引设计大师参与设计,提升我省建筑设计水平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取得良好效果。经研究,该文继续执行,有效期延续到【登录查看】【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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