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14〕27号省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登录查看】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1〕211号),结合省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资产购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省直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纳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