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的补充规定

2014-07-03 00:00:00

规范性文件

安徽

关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的补充规定长招管局[2014]13号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本着尊重企业意愿、切实维护投标企业合法权益的精神,现对《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如下补充规定:一、中心确定10家备选企业并发布公告名单后,备选企业可以自愿放弃参加抽取资格,但应以书面或传真、也可用法人手机号并署名向中心移动平台(1【登录查看】000)发送短信等形式,并提前于公告抽取截止时点前24小时,向中心综合部申请放弃资格。原先公告确定的备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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