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法新水厅〔2014〕38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2号)和《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考核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等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进入自治区水利厅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为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