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洪雅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洪府办发〔2014〕1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洪雅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洪雅县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工程和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洪雅县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登录查看】洪雅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确保项目质量,节约投资,预防腐败,根据国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