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标投标环节的通知渝水基〔2014〕40号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万盛经开区水务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为规范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实现建设市场与施工现场的有效联动,市水利局下发了《【登录查看】法》(渝水基〔2012〕2号)、《【登录查看】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标准》(渝水基〔2013〕55号)及《【登录查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渝水〔2013〕20号)等管理办法,并自【登录查看】以来,在部分标段估算投资不足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