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2014〕42号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市公路局、委质监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从业单位加强自律、规范行为,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规范从业单位信用记录应用的有关要求,已经2014年委主任办公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查(渝文审〔2014〕24号),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信用记录的标准(一)信用记录的主要内容。1.交通运输部和市交委发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2.交通运输部和市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