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登录查看】发〔2014〕2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登录查看】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登录查看】【登录查看】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全省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