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蚌招标〔2014〕35号各县、区招投标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共【登录查看】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标后监管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蚌发〔2014〕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前置性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形成《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现予发布。本通知自【登录查看】起实施。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通知发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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