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相关事项的通知沪财采[2014]3号各市级预算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县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依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本通知所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本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各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