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用沥青材料采购方式(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4〕3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路用沥青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顺利进行,厅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路用沥青(以下简称沥青)采购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沥青采购原则上采用市场化运作。在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时,沥青等同于钢筋、水泥等其他路用建筑材料,以市场价形式包括在路面工程中,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二、凡是沥青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路面工程中的,沥青采购应公开招标,招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