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采〔2013〕8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直管县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和《关于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财库[2010]133号)要求,现对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认定和颁发证书(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代理的业务范围是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的咨询服务业务。(二)工商注册地在【登录查看】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认定和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