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渝财采购〔2013〕27号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为了切实贯彻【登录查看】市财政、卫生、药监局联合印发的《【登录查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渝财采购〔2013〕23号)。按照【登录查看】,市财政、卫生、药监局组织召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采工作会购确定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市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登录查看】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将相应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各单位要转变政府采购仅仅指财政专项资金采购的观念,医院自有资金采购项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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