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织形式的通知青建管字〔2013〕45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开发)、代建、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加快工程项目建设推进速度,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市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做出如下调整:一、调整内容(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外,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