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省级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中介代理机构:为进一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公平、合法、有效的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就规范供应商资格设定和审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自【登录查看】起执行,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一、采购文件不得将要求供应商缴纳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或保证金等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或前提,以免增加供应商负担。二、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