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发改委《静安区政府财力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静府发〔2013〕8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静安区政府财力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静安区政府财力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改进政府财力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方式,提高政府财力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财力建设项目管理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