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的通知厦海财〔2013〕36号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代建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工作,明确招投标各方在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的责任,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请自发文之日起遵照执行。一、采购人职责(一)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应当依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并且载明采购项目供货清单的具体规格型号,不得违背其实质性条款。合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