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河砂开采权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登录查看】日以粤水建管〔2013〕41号发布 自【登录查看】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登录查看】采砂管理条例》,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主要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投标活动。本指导意见所称“主要河道”是指《【登录查看】采砂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河道。各地级以上市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其他河道的具体实施意见。第三条省...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