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肥招管字〔2012〕12号第一条为规范本县招标投标活动,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登录查看】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记录和披露管理。本办法所称不良行为是指本县范围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在进行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及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本办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