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简易程序规定(试行)黔发改法规〔2012〕2073号第一条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降低招标投标社会成本,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简易程序,是指在施工招标时,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规范编制招标控制价后确定发包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招标人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确定中标人的招标程序。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施工技术要求相对简单,规模标准在下列范围内的,其施工招标可采用本规定:(一)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