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发〔2012〕59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黑龙江省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黑龙江省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作方案省发改委 省政府法制办 省监察厅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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