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12〕34号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经贸委、信息化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结合我省实际,就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小企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推动经济增长、缓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