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2012〕211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厅驻外建管处,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加强进冀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大力营造诚实信用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河北省建筑条例》、建市【2010】128号文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管理范围进冀建筑业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依法取得资质证书且企业管辖权不属本省的建筑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与本省签订共同建筑市场协议且被确定为对等互认的进冀企业,不适用本《通知》。二、基本原则进冀企业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