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购〔2012〕2号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经贸局(经发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降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保证金交纳比例政府采购保证金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保护采购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