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组长管理暂行规定合招法【2012】02号第一条为强化招投标程序管理,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依据《【登录查看】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登录查看】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精通所从事的专业,或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第三条评标委员会组长在项目开始评审前,由全体评标专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选产生。第四条业主单位评委或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主持、协调项目评审的全面工作。第六条项目评审前,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召集全体专家召开内部讨论会议,加深对招标文件的关键条款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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