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招标办关于公布交通工程合理低价中标法评委期望下浮率区间的通知

2011-12-26 00:00:00

规范性文件

福建

【登录查看】〔2011〕34号各相关单位:根据《【登录查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研究,现将交通工程合理低价中标法评委期望下浮率区间公布如下:一、综合公路工程(含安保工程)为15%~20%;二、独立隧道、独立桥梁、独立路面等交通工程为10%~13%;三、公路养护工程(含大中修工程)为7%~12%。特此通知。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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