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登录查看】法》的通知鲁财采〔2011〕39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资格,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条工商注册地在【登录查看】域内的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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