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实行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辽住建〔2011〕36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行为,强化信用信息建设。贯彻落实《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精神。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从【登录查看】起,我省将对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实行信用报告制度,为使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信用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是指外省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我省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时,所履行的备案程序。备案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是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招标代理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