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11〕1039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我省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福建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行使招标投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同案同罚原则。对于违法主体、性质、情节相同、相近或相似的案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