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补充规定

2011-06-03 00:00:00

规范性文件

安徽

关于规范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补充规定蚌招标〔2011〕67号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咨询公司:为规范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手续,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一、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或其他名义办理。外地投标单位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本地投标单位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二、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应向市招标中心财务受理窗口提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后,留复印件)。为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也可提前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备案确认手续。今后,市招标中心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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