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监管的通知渝财采购〔2011〕12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相关规定,现对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如下:(一)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按不超过招标金额1%收取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规定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挪作它用。(二)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