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函发展〔2010〕1003号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各有关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根据省治建办的工作部署,为妥善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排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项目决策和招投标活动中涉及经贸部门职能的整改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项目决策及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经贸部门负责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存在违反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规模、未办理验收手续等问题的,按照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一)未批先建,未补办项目投资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项目,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