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漳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暂行办法》的通知漳财〔2010〕14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群团组织,中央、省、【登录查看】驻漳平企事业单位: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漳平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漳政综【2008】232号)及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10】2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漳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监察局 漳平市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