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

2010-10-29 00:00:00

规范性文件

福建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闽财购〔2010〕28号省直各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和项目实施操作程序,现对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项目实施指引作如下补充通知:一、关于实行两阶段评标问题。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应规定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时开标,宣读开标一览表(宣读后的开标一览表应及时密封),开标程序结束后...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