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顺昌县纪委 顺昌县监察局关于在招投标交易活动中严明纪律的通知顺纪发〔2010〕20号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纪委(纪工委),县直机关党工委、纪工委,企业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营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特提出如下纪律要求:一、严格遵纪守法,维护市场秩序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要严格遵守招投标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发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规定,遵循招标申请(项目报建、出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