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网上竞价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10〕18号省直各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登录查看】法》(闽政文〔2005〕332号),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省级网上竞价采购办法,规范采购行为,推进网上竞价采购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推动竞价更加充分、有效,促进网上竞价采购结果性价比更优,现将有关网上竞价采购事项通知如下:一、网上竞价采购实施范围(一)部分一般通用办公设备及材料省级各单位采购《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用项目中的一般设备(包括摄影、摄像机、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传真机、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