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发〔2010〕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登录查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登录查看】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登录查看】招标投标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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