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意见(试行)昆水[2009]84号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关于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单位职责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实际,就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适用范围使用财政资金的水利工程项目适用本工作意见,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宜招标的除外。二、招标人使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水利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由招标人负责,市级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由水利局负责,委托具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