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09〕5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省、市属驻明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规定和省、市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现就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为目标,以规范招投标行为为重点,建立统一开放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