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监察局关于《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政办[2008]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ΟΟ九年四月一日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政府采购、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总则(一)本办法适用于在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