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登录查看】法》的通知京建市〔2008〕64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为维护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秩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招标代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经我委研究决定,定于自【登录查看】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施行动态监管,现将《【登录查看】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登录查看】建设委员会二○○八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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