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4 00:00:00
规范性文件
新疆
关于铁路局系统内部物资采购交易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批复新发改医价〔2008〕908号【登录查看】:你们《关于在企业内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请示》(乌铁价〔200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登录查看】物资采购交易所在本系统内实施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计价房〔2003〕39号)规定执行。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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