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交通公共资源配置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沪交法〔2006〕648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城市交通公共资源配置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和监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交通行政许可中涉及有限公共资源的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投标,包括客运线路经营权、营业性车辆额度等。招标项目出现只有一家符合资格申请的企业时,可以采用直接制定方式配置。本市城市交通公共资源配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招标人与监督人)【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市交通港口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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